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苏建房管〔2024〕141号),现将申请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于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愚人装修公司、改造合同;
(三)由装修公司按照合同代为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以下物品和材料: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愚人装㊣修公司。
(四)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房屋㊣装修、改造合同原件及相应付款凭证(装修公司开具给申请人的合同款正式发票);
(三)✅申请人申请补贴后发生退货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申请受理部门提交书面说明,撤回申请并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四)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经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0%)、投诉举报等,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启东市住建局:83311165、68525456,金桥㊣路199号启东市政务中心4楼房产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