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本报从中山市政府获悉,中山坦洲宝珠南路第壹卡之九2023·5·16物体打击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1月17日,k8凯发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某律师事务所(投诉人黄某委托)投诉的瞒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案。经调查,2023年5月♣16日,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宝珠南路(优越香格里左侧120米)第壹卡之九的中山市志雄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在搬迁厂房的过程中发生物体打击受伤事故,造成1人受伤。2024年2月♥18日,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事故调查组。
本报发现,本起事故的涉事单位包括中山市志雄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阳江市♣美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5月10日,中山市志雄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向之前有过合作的阳江市美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借黄某等8名工人帮其拆迁厂房。2023年5月16日下午♣16时许,朱某梅(中山市志雄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涉事货架下方清扫垃圾,负责搬运矿泉水的黄某(中山市志雄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临时雇用的工人,由朱某梅指挥安排从事拆迁厂房的工作)随之与其驻足闲聊,期间负责拆卸货架的关某从还提醒他♣俩不要在货架下方,k8凯发可能有危♥险,但并未引起两人的重视。大约20分钟♥后,货架突然倾倒砸中下方的黄某和朱某梅(朱某梅并未受伤),黄某被压♥中导♣致受伤。伤者黄某入院后经检查诊断为:胸椎骨折(T12爆裂骨折、T3、T4椎体骨折)、脊髓损伤、肋骨骨折、肺挫伤、软组织♥疾患,构成重伤。
本报发现,事故调查组特别指出:中山市志雄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朱某梅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存在♥瞒报♥行为。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人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本报注意到
中山市志雄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朱某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给予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刘怀宇)